2025年4月29日,经广安市人民政府批准,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编制的《广安市2025年度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广安市202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正式印发,以下简称《应急预案》和《防治方案》;《应急预案》适用于全市范围内突发性地质灾害事件的预防、应急准备、应急处置等工作,《防治方案》适用于全市范围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一、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主要是对突发性地质灾害提出应急处置,分为五个方面:一是突发性地质灾害分级和应对,二是地质灾害应急响应分级,三是地质灾害预防措施,四是突发性地质灾害应对措施,五是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处置措施。
(一)突发性地质灾害分级和应对。《应急预案》对突发性地质灾害进行分级,按突发地质灾害危害程度、规模大小,分为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4个等级。并提出了分级应对措施,发生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在做好先期处置的同时,报请省级层面协调支持或组织应对,并在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领导、指挥下组织实施抢险救援工作;发生中型和小型地质灾害灾(险)情,分别由市本级和事发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负责应对。当地质灾害超出事发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应对能力时,由市政府提供支援或负责应对。
涉及跨县(市、区)、园区行政区域的,由上一级人民政府负责应对;必要时向省地质灾害指挥部办公室请求支援。
(二)地质灾害应急响应分级。《应急预案》将市级层面响应分级由高到低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当发生特大型地质灾害灾情或险情;巨灾大难诱发的社会关注度特别高、危害特别大的次生地质灾害灾情或险情,省级已先期启动二级及以上应急响应。由市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启动建议,由市指挥部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启动后按程序向社会公布。同时,上报省地质灾害指挥部办公室,并按上级要求开展后续工作。
当发生中型地质灾害灾(险)情;巨灾大难诱发的社会关注度较高、危害较大的次生地质灾害灾(险)情,省级已先期启动三级应急响应。市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启动建议,报市指挥部指挥长同意,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启动后按程序向社会公布。
当发生跨县(市、区)的、超出事发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应对能力的小型突发性地质灾害灾(险)情;发生地质灾害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重点地区、重大活动举办、重要会议召开等时期的小型突发性地质灾害灾(险)情。由市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启动建议,报市指挥部指挥长同意。启动后按程序向社会公布。市级层面根据地质灾害灾(险)情,综合研判确定是否启动响应及响应级别,发生灾害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重点地区、敏感时段,可适当提高响应级别。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要结合本地实际,科学设置本级响应级别和启动条件,原则上应满足逐级提升响应、分级承担任务的总体要求。
(三)地质灾害预防措施。《应急预案》提出了8个防灾措施,即:拟订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做好群测群防工作、开展地质灾害风险隐患排查、落实驻守技术支撑队伍、加强培训演练、加大地质灾害综合整治力度、适时派出工作组开展督导检查、加强监测预警预报。
同时,《预案》要求各级自然资源部门应积极与气象部门建立信息交换和共享机制,气象部门负责提供降水资料,包括气候趋势分析资料、实况降水数据、预报降水数据等。各级自然资源、气象等部门负责设定地质灾害预报预警指标,对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区域进行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预警级别从低到高分别为四级、三级、二级、一级,分别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预警信息发布后,预警区域内的属地政府要依照群测群防责任制的规定,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责任人、监测员和该区域内的群众;相关防灾责任人和当地群众要对照“防灾工作卡”和“避险明白卡”的要求,做好防灾各项准备工作。
(四)突发性地质灾害应对措施。《应急预案》提出发现或接报突发性地质灾害事件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委会(社区)及企事业单位应立即向当地基层自治组织和群众示警,同时向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及应急管理、自然资源等部门报告。事发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及应急管理、自然资源等部门应及时将地质灾害相关信息向市政府及上级应急管理、自然资源部门报告,每级上报时限不得超过1小时。当发生有人员伤亡的地质灾害时,事发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应当立即责成应急管理、自然资源等部门采取有力措施掌握情况,核准信息内容,统一数据口径,分别在30分钟之内向市委、市政府及市应急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电话报告或通过紧急信息报送渠道报告,并在事发2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快报相关情况。市委、市政府对报告时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执行。
(五)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处置措施。《应急预案》提出了11项应急处置主要措施,分别为:开展人员搜救、抢修基础设施、组织避险转移、开展医疗救治、加强气象风险预警预报、开展灾险情监测与研判、开展灾险情调查评估与报送、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安置受灾群众、维护社会治安、做好新闻宣传与舆情应对。
二、防治方案
《防治方案》主要包括地质灾害趋势预测、防范重点、防治措施三方面内容。
(一)地质灾害趋势预测。据气象预测,预计汛期(5~9月)我市旱涝并重,区域性阶段性旱涝灾害明显。平均气温为25.5~26℃,较常年偏高1℃左右;降水量为840~900mm,比历史同期偏多1~2成。预计今年汛期有6~8次区域性暴雨天气过程,局部地方有洪涝;盛夏有中等强度伏旱;高温日数较常年同期偏多,为25~30天;秋绵雨强度接近常年。
汛期强降雨时空分布不均,地质灾害较往年易发多发,主要集中在5月至10月的汛期影响期。当降水达到一定强度时(通常日降雨量在100毫米以上或连续降雨3日以上),发生滑坡、崩塌和泥石流的可能性增大。岩溶地区和采矿活动活跃地区,在降雨、采矿或加载振动等作用下可能发生地面塌陷。
(二)地质灾害防治重点。一是重点防范期。降雨集中的5月至10月。二是重点防范对象。傍山切坡建房的居民点,有地质灾害隐患的学校、场镇、旅游景区(点)等公众活动场所,铁路、公路、水利等基础设施周边及沿华蓥山、铜锣山、明月山一带的乡镇;受威胁的学校;受威胁的工矿项目;受威胁的在建工程工棚营地。
(三)地质灾害防治措施。《防治方案》制定了地质灾害防治措施。一是落实工作责任。按照“分级管理,归口负责”的防灾要求,逐级将防灾责任分解落实到岗到人到点。二是强化在建工程防灾,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地灾”和“谁引发、谁治理”。三是持续推进隐患排查,将“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核查”和隐患问题整改贯穿汛期始终,动态管控地灾风险。四是坚持人防、技防并重,做好群测群防和专业监测的有效衔接,提升监测预警效能。五是健全协调联防机制,抓紧修订完善各级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并加强实战化预案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六是严格落实“主动避让、预防避让、提前避让”和“三个紧急撤离”刚性要求,加强开展宣传培训演练,对受威胁老弱妇幼等重点人群落实“一对一”避险结对帮扶措施,切实提升公众防灾减灾意识和避险逃生应对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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