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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 2015-01-26
  • 发布日期 2015-01-26
  • 文号 广安发改〔2015〕29号
  • 有效性 有效

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市区公交车票价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1-26 11:23 来源: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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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交通投资建设开发集团公司:

根据《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协议书》的约定,广安发展建设集团公司已将广安市广泰公共交通公司100%股权无偿划转你司。根据广安发展建设集团公司《关于调整广安城区公交车票价的请示》(广发建〔2014〕35号),我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要求对广泰公交公司2011年11月以来公交车运行成本进行了监审,四届市人民政府第38次常务会议对《广安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调整市区城市公交车票价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广交投〔2014〕14号)进行了审定。2014年12月16日,我委召开票价调整听证会,公开征求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经我委价费审议委员会研究并报请市政府同意,决定调整市区公交车票价。现通知如下:

一、调整后的市区公交车票价执行标准

1、成人使用现金乘车的由现行每人次1元调整为2元。

2、成人使用普通CPU卡乘车的每人次1.5元。分阶段执行为:2015年3月1日起按每人次1.30元执行;2017年1月1日起按每人次1.50元执行。

3、中小学生使用CPU卡乘车每人次0.5元。

4、严格执行公交票价免费规定。(1)对70岁以上老人和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凭优抚卡(外地70岁以上老人可凭身份证)限本人免费乘坐。(2)伤残军人、现役军人凭军人证明或优抚卡免费乘坐。(3)身高1.2米以下儿童免票。

二、调整后的票价执行时间

调整后的价格从2015年3月1日起执行。

三、工作要求

1、公交经营企业要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增设CPU卡办理和充值的网点,尽最大努力方便市民。

2、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调价的宣传解释工作。同时,要认真做好价格公示,及时公布调价方案,争取乘客对调价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确保调价政策顺利实施。

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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