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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广安市医疗保障局
  • 成文日期 2025-12-02
  • 发布日期 2025-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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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明确2026年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的通知》政策问答

发布日期:2025-12-02 15:48 来源:广安市医疗保障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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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问:广安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主要依据什么调整?

答:根据《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关于建立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的意见》(医保发〔20215号)及《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安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广安府发〔202012号)等文件规定,广安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按照广安市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进行调整。

2.问:2026年广安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是多少?

答:2026年广安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为15398元。

3.问:2026年广安市特困人员、孤儿、低保对象大病保险起付标准是多少?

答:2026年广安市特困人员、孤儿、低保对象起付标准为7699元。

4.问:起付标准从什么时间开始执行?

答:从20261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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