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国川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强化小区物业管理的建议》(第248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完善相关制度,规范服务标准。自2016年以来,全国陆续取消物业管理方面的人员和资质管理,从事物业行业基本无门槛限制,为进一步加强物业行业的规范管理,近年来,我局相继制定了一系列制度和措施。一是推进行业标准化建设,制定《广安市物业服务质量等级标准》,对服务人员配置情况、设施设备管理以及园林绿化管理等物业服务具体内容均作了明确。二是会同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中级人民法院等14个部门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围绕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理顺物业管理工作体制。三是切实开展物业管理专项整治,2021年以来,全市累计开展联合执法80余次,处理信访3800余件次,处罚物业服务企业50家、罚款68.61万元,30家物业服务企业被信用扣分(其中2家企业被直接列为C级),退还违规收费26.64万元,退还装修保证金248.3万元,督促开发建设单位缴纳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经费87万元。四是狠抓示范引领带动,全市13个小区获评“四川省基层治理百佳示范小区”,6个小区成功通过省物业服务品牌项目考核,2个社区纳入省级完整社区试点。举办广安市物业行业第一届业务技能大比武,全市200余支队伍700余名从业人员参赛,营造行业“学技能、比技能”的良好氛围。
二、创新开展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质量评价工作。2023年度选取275个物业服务小区试行开展物业服务质量综合评价工作,一物业服务企业因服务质量差被市场监管部门给予行政罚款5万元(为全省首例)。在去年试点的基础上,2024年持续对物业服务小区开展服务质量综合评价,选取322个物管小区纳入物业服务质量综合评价,目前已完成238个物管小区的物业服务质量综合评价工作。同时,对评价为“差”的项目予以通报,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到位,并列入日常重点监督检查对象。当年评价为“差”的项目,第二年继续复评,连续两年评价为“差”的项目,将该物业服务企业列入谨慎选聘企业名单,并积极协调市县人民法院将评价结果纳入法院诉讼案件的证据采信范围。
三、严格落实物业服务公示公开制度。出台《关于规范我市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公开公示工作的通知》,提高物业管理区域相关事项透明度,充分保障业主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逐步实现物业服务的监督有序、有形、有效。同时,强化联动执法,组织相关职能部门、物业专家采取“四不两直”抽检全市物管小区,将小区公示公开事项作为重点检查内容,包括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事项、物业收费标准、共有部分收益等。今年以来,累计开展专项督导10余次,抽检小区27个,发现公示公开方面的问题41个,已督促整改37个。
下一步,我局将充分吸纳您提出的建议,以“物业管理差”专项治理为抓手,着力提升行业监管、物业服务和小区自治“三大能力”,切实破解物业管理难题,不断提升全市物业管理服务水平,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美好居住生活需要。
(一)加大统筹力度,在部门齐抓共管上聚合力。充分发挥住建部门的牵头作用,持续推进物业管理工作体制机制建设。指导街道(乡镇)全面建立并实体化运行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真正形成“街道吹哨、部门报到”的物业管理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机制。积极会同公安、经信、市场监管、消防救援等部门研究解决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移交、二次供水管理、维修资金管理、园林绿化管理、消防安全、治安安全、电梯安全等突出问题。
(二)聚焦突出问题,在矛盾纠纷化解上出实招。紧紧围绕群众反映集中的物业服务管理突出问题,针对性开展“物业管理差”问题专项整治。督促各地及时向市场监管、消防救援等部门推送物业管理重点监管对象清单,加大对重点监管对象承揽小区的执法频次。持续深入开展服务质量综合评价,通过设立物业管理“红黑榜”“曝光台”,加大物业服务企业和服务项目正反典型的宣传力度,连续两年评价为“差”的项目,将该项目的物业服务企业列入谨慎选聘企业“黑名单”。会同市消费者协会组建物业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维权站,协调处置小区业主投诉物业企业侵犯业主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强化多方参与,在小区全面监管上下功夫。加强小区自治能力建设,引导业主中党员、在职干部、离退休人员、两代表一委员、法律工作者等成为自治组织成员,推动符合条件的小区设立业委会,对暂时不能组建业委会的推动建立物业管理委员会或自管委。建立完善以晒服务、晒收支为主要内容的“双晒”机制,实现依法应当公示公开的共有部分经营收益、包干制重要费用收支、合同履约情况、物业服务工作情况等物业管理相关事项“应晒尽晒”。密切联系广安日报社、广安电视台等新闻媒体,持续曝光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强化媒体舆论监督。
(四)加强培优育先,在服务能力提升上添举措。坚持示范引领,实施金牌物业创建行动,打造一批金牌物业服务企业,选树一批金牌项目经理,创建一批省物业品牌项目和省百佳示范小区。出台《广安市物业服务标准化建设指南》,完善物业服务企业服务标准化流程,引导物业服务企业规范开展物业服务活动。出台《广安市物业行业项目负责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由以往单纯的企业信用管理转变为企业和人员一并纳入信用管理。分期分类组织开展项目经理、客服主管、工程主管等人员的从业素质培训,确保物业服务企业主要管理人员每年全覆盖轮训1次。深化物业领域渝广合作,推动重庆、广安优秀企业带动业态趋同、优势互补的中小型物业服务企业组建具有市场竞争优势的联合体,积极开展企业合作、人员培训、组织共建等工作,进一步带动全市物业服务行业整体品质提升。
感谢您对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欢迎您一如既往对我们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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