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璐岐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建议》(第1005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关于“加大宣传力度”的回复
一是强化业务培训。2024年4月17日,组织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开展宅基地管理系统线上集中培训会,实现全覆盖培训。2025年5月20日,在全市村党组织书记(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重点培训班上组织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等系列文件,讲深讲透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提升村“两委”干部的业务能力。
二是规范审批管理。在2023年11月7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出台《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范围及面积标准的通告》后,指导各县(市、区)结合当地地形地貌,出台宅基地面积标准文件,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极大地扩大了宅基地面积标准。除华蓥市外,其余5个县(市、区)均以政府或政府办名义出台《宅基地范围面积标准》系列文件并按照规范性文件相关程序进行公示公开后执行,并进一步明确县级部门、乡镇政府宅基地审批管理职责,规范宅基地申请审批流程,建立审批备案制度、协管员制度、动态巡查监管制度和违法建房惩戒制度,严格落实宅基地审批监管“三到场”制度,在保障农户户有所居的前提下,同时确保农村住房建设依法有序进行。
三是拓宽宣传渠道。乡镇(街道)人民政府明确由农业农村部门牵头、自然资源部门规划选址、住建部门指导住房建设等职责,建立“一个窗口对外受理、多部门内部联动运行”的联审联办机制,公布办理流程和申请要件,印制办事指南,能够极大地方便农民群众办事。同时,充分利用“村村响”广播系统、村微信群、悬挂横幅标语、发宣传单等方式增强村民合法用地审批意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提升农户遵守土地法律法规的自觉性。
关于“加强政策引导”的回复
一是出台制度文件。广安市出台《广安市农业农村局 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全市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的通知》(广市农发〔2022〕29号)文件,从宅基地审批管理、盘活利用、监管等方面进一步加强了全市农村宅基地的规范管理,从而有效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合理建房需求。
二是提前谋划布局。为保障农户“户有所居”,每年年初,市农业农村局指导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会同自然资源规划局,以县域为单位,纳入土地年度利用计划,并报送《2025年农村村民住宅新增建设用地计划需求统计表》。全市农村建房需求人口5433户,建房需求户1596户,农村村民住宅用地需求547.96亩,拟使用存量建设用地446.54亩,拟使用新增计划101.42亩,既可满足农村村民对住房的合理需求,又节约了土地资源。
三是稳妥处理问题。根据中央一号文件和农业农村部相关文件要求,严禁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严禁违法违规买卖宅基地和违规搞合作建房,不得违背农民意愿强制退出宅基地。宅基地保障农民安居乐业和农村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础,严守相关法律政策底线红线,保护农民切身利益和农村社会稳定发展大局。我市非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和乱占耕地建房试点地区。按照中央、省委相关工作要求,针对2020年7月3日以前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主要核准前期摸排成果,完善问题台账。针对2020年7月3日以后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我们发现一起、处置一起、曝光一起。
再次感谢您对广安现代农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广安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6月20日
(联系人:秦晓旭;联系电话:1734534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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