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办公室
主要负责人:韩云东
职务:党政办主任
联系方式:0826-2880001
负责党工委、管委会日常工作,协助领导处理各项行政经济社会事务;负责与上级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党工委、管委会及办公室各类文稿的起草、审核、制发及公文处理工作;负责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机要保密、档案管理、外事工作;负责党工委、管委会信息工作;统筹放管服改革和“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反映事项办理;牵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负责机关资产管理及其他机关事务和后勤保障等工作。
纪工委、监察室
主要负责人:尹涛
职务:监察室主任
联系方式:0826-2990866
主管园区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调查处理园区党政群机关、部门、乡镇党的组织和园区党工委管理的党员干部及行政监察对象违反党内法规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的案件,按程序决定给予或取消所调查对象党纪政纪处分;受理党员和监察对象的控告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组织管辖范围内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负责园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园区纪检监察机构的组织建设、干部管理和工作考核工作;负责收集整理园区副科级以上领导廉政档案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情况的考察工作。负责园区作风建设工作,牵头开展市委目标绩效办交办事项的督促检查。负责统筹规范指导督查工作,拟制年度督查工作计划。负责重要工作、重大项目、重点工程等重大专项任务的督查督办、工作协调和情况反馈。负责制定重点工作督查计划并组织实施。根据纪检监察工作需要,制定并组织实施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组织开展对重大投资项目、重大突发性公共事项、重要专项资金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负责对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中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负责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按规定对审计监督对象实施经济责任审计。负责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等工作。
党群工作部
主要负责人:王骜宇
职务:党群工作部部长
联系方式:0826-2506832
负责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形势任务的宣传教育;负责指导各级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负责党员理论教育、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形势教育等计划安排;负责调查分析园区各阶层的思想动态;负责政治思想宣传工作;负责组织、指导、检查、监督理论研究、学习、宣传等工作;负责管委会机关干部职工思想政治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研究指导基层党组织建设,组织并开展党建研究;负责规划、协调和指导党员教育、管理、发展工作;负责培养选拔优秀中青年干部和后备干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考核、任免、交流、奖惩等,负责管委会机关、直属企事业单位及协兴镇、浓溪镇领导干部的管理;负责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拟订协兴园区干部教育工作总体规划;负责落实有关人才政策;负责协兴园区机构编制工作;负责办理工作人员因公出国出境有关工作。负责发现、培养党外代表人士,制定党外干部培养规划,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制定年度政党协商计划;负责落实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和政策,依法管理宗教行政事务,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负责联系、培养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支持、帮助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加强自身建设、发挥作用;牵头开展港澳和对台统战工作;负责研究侨情和侨务工作情况,管理侨务行政事务。负责工资福利,离退休人员和老干部管理;负责工会工作,统筹指导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
政法委
主要负责人:胡维毅
职务: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联系方式:0826-2412881
负责国家安全、政治安全、扫黑除恶、法学会等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平安建设、特殊人群服务管理、网格服务、见义勇为表扬奖励、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负责对影响社会稳定情况的动态监测预警及处置;负责维稳、反邪教、群众来访办理、接访、信访问题排查和化解;负责群众信访投诉事项办理、信访事项复查;负责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公共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法律咨询、安置帮教、法制宣传、依法治理、法治政府建设,指导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
发展改革和生态环境局
主要负责人:林海
职务:发展改革和生态环境局局长
联系方式:0826-2990028
负责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宏观经济形势研究、国民经济统计分析,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有关重大问题;负责工业经济和固定资产投资工作;负责建设项目立项、审查工作;负责对上争取项目、资金工作;负责指导产业项目合理布局,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负责水、电、气等生产要素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企业项目的立项(核准、备案)和政府性投资项目的审批工作,组织审查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负责重大投资促进项目的评估、准入和推进工作。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园区环境保护规划,制定环境保护政策措施;负责日常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牵头落实环境目标责任制、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负责指导循环经济、低碳经济和环保产业发展;负责环境统计和信息发布,组织实施生态园区创建工作;负责开展环境保护对外交流与合作等工作。贯彻实施国家、省、市有关工业经济、信息化和无线电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企业技术改造推进工作;综合协调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对工业行业实施行业管理,制定并组织实施相关政策措施;负责指导工业、信息化和无线电领域的社会中介组织发展等工作。
文化和旅游局
主要负责人:欧熹
职务: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联系方式:0826-2597950
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文化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法律,拟定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规划;负责文化活动、文化设施建设及文化市场管理;负责新闻出版、广播电视工作;履行音像发行及市场管理职责;牵头开展扫黄打非工作;负责统筹文化艺术创作及群众文化和文化艺术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旅游产业发展规划及旅游经营项目的审批、监督和管理,旅游企业注册的前置审批和旅游行政执法;负责旅游资源保护、商品开发、市场促销、人才培训,旅游市场和旅游行业监督管理,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职能;负责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保护、开发、管理等工作。
财政金融局
负责人:赵雪松
职务:财政金融局局长
联系方式:0826-2880019
负责拟定财政、国有资产、资产评估、财政监督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编制园区年度财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年度预算调整和综合平衡;负责园区预决算公开,负责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贯彻执行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管理园区财政金库、财政专户资金、政府性基金、国债资金和政府贷款;负责组织财政收入,安排、监督财政支出;负责建设资金的统筹管理,基本建设投资项目的预算评审和竣工决算审查;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园区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办法,收取园区企业国有资本收益;负责参与企业财政扶持政策的制定、审查报批和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企业的监督管理;负责管委会机关、企事业单位、园区企业会计指导和培训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园区政府采购工作;负责园区融资平台体系和风险担保体系、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的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协调做好企业融资等工作。负责办理财政资金支付业务;负责预算控制,核对用款额度,做好财政资金账户管理和使用,定期核对账务,提供财政资金支付和清算信息资料,报告财政资金支付情况;负责相关会计核算,管理财政资金支出明细账,编制相关会计报表。建立财政资金汇总和财政资金清算管理系统,按要求建立账册管理体系,管理相关单位印鉴卡,受理单位预算、变更印鉴卡事务。受理相关单位的支付和账务查询等工作。负责制定金融政策措施和金融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推进金融业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负责推进园区金融业规范发展和金融要素市场体系建设;负责金融机构和金融中介机构的行业管理和服务,促进金融中介服务业发展;牵头会同有关部门防范、化解和处置地方金融风险;牵头处置非法集资,协调配合有关部门打击其他非法金融活动,推进金融风险监测预警与应急处置机制建设等工作。
社会事业局
负责人:肖伦
职位:社事局局长
联系方式:0826-2990119
负责促进就业工作、城乡就业发展、创业(就业)援助、人才管理和开发工作;贯彻执行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工作;负责农民工、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社会保险(除医疗保障)行政工作;负责事业单位、事业人员管理,职称评定工作;负责指导机关及企事业单位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等工作。负责教育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教育经费、教育体育援助贷款的统筹管理,协助做好教育体育单位经费的预算和决算;负责学生资助管理工作。负责特殊教育、学前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工作;负责学校设置和布局调整的方案制定和组织实施;负责民办教育机构的申报、审核、审批和管理工作;负责竞技体育、青少年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拟订教育体育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发展教育体育市场,规范教育体育服务管理等工作。负责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执行社会救助政策、标准,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负责执行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政策、标准;负责残疾人相关权益保护相关工作。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处置,承担重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紧急医疗救援工作;负责组织拟订并实施基层卫生和妇幼卫生、计划生育服务及生殖保健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制定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评审管理、培训提升工作;负责卫生领域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调解等工作;负责学校、公共场所等场所卫生监管职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查处、督办卫生健康违规行为和违法案件等工作。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负责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并组织落实;负责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负责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落实国家关于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负责民兵、预备役工作,领导区域内人民武装工作;负责民兵组织建设、政治教育、军事训练和武器装备管理;负责开展全民国防教育,做好拥军优属和拥政爱民的工作;负责组织带领民兵完成战备执勤、防汛、抢险、救灾等任务,配合公安部门维护社会治安;负责民兵和预备役人员登记、统计等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征兵任务。负责资助贫困、病残等特殊青少年;负责资助和组织青少年儿童科技、文化艺术、卫生健康、体育比赛、展览展示、心理咨询、学术研究、著作出版等活动;负责组织有关青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各种公益活动;负责奖励优秀青少年儿童和从事关心下一代工作的优秀工作者。
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主要负责人:李军
职务: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局长
联系方式:0826-2990022
负责基础设施、配套设施的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协调企业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办理建设项目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配合办理房屋产权证书;负责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核发建设项目《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等工作。负责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制定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负责建设市场管理工作,负责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和管理工作;负责建设工程招投标审查和监督管理工作;制定勘察设计、施工、装饰装修、建设监理和相关社会中介组织管理的制度和办法;监督检查建设项目用地使用情况和工程实施情况,依法查处违法建设行为;负责工程建设档案管理工作、重大项目稽查职能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等工作。贯彻执行道路运输相关法律法规;负责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负责交通安全监管;负责提出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指导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等工作。
农业农村和应急管理局
主要负责人:王晓燕
职务:农业农村和应急管理局局长
联系方式:0826-2990033
负责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负责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负责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村企业发展工作;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水务、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负责制定农业全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负责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负责农业投资、农田建设管理、农业农村人才等工作。负责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造林绿化工作,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负责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各地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牵头抓好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负责组织、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牵头组织编制综合应急防灾减灾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负责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依法承担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园区有关部门和各镇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园区安全生产、防汛抗旱、减灾、抗震救灾、森林防火指挥部等有关机构日常工作。
经济合作中心
主要负责人:任先林
职务:经济合作中心主任
联系电话::0826-2990238
负责推进园区投资促进、重点区域等有关领域的经济合作;参与拟定园区经济合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牵头组织参与重大投资促进活动,统筹推进投资促进和管理服务网络体系建设;承担外商投资促进和管理服务工作,跟踪促进重大外资项目,规范对外招商引资活动;承担园区与国(境)内外相关区域经济合作活动的具体工作。梳理汇总中省市招商引资政策,统筹协调园区相关部门制定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完善相关制度的办法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贯彻执行招商引资、利用外资、国际经济合作的方针、政策;负责组织、协调招商引资、产业转移工作,承担招商引资项目征集、包装及推介、宣传工作;负责建立招商引资项目信息库,建立招商网络,承担园区招商项目的信息发布和宣传活动;研究分析招商动态和国内外投资动态,编制招商计划,负责组织、协调、参加各种招商活动;负责招商项目的评估、推介、洽谈和协调工作;负责拟订招商引资项目投资协议,协调有关部门为投资项目办理土地、规划、建设、工商、税务登记等行政审批手续;负责规范招商引资秩序、投资环境评价体系的建设并组织实施。
政务服务中心
主要负责人:游小军
职务: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联系电话::0826-2990026
负责行政审批、证照办理和服务项目的政策、法规、规定以及办事程序的咨询指导;负责为进入园区的企业进行前置审批服务,负责协助办理有关证照以及相关手续,负责落户企业开工、建设等的组织、协调和监督,负责建立落户企业信息沟通网络和服务制度,承担组织推进监督一体化政务平台运行,负责组织开展并联审批等工作;指导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及村便民服务代办点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园林环卫管理所
主要负责人:唐小力
职务:园林环卫管理所副所长
联系电话::0826-2597756
负责园区建成区的公共绿化管护工作,参与公共绿化项目的规划、设计和建设工作;负责园区建成区主干道路清扫、降尘、垃圾清运和生产、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负责园区建成区市政路灯及其附属设施日常维护和管理工作,参与市政路灯项目的规划、建设工作;负责污水泵站、旅游公厕等市政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督促乡镇和园区各单位做好环境治理、卫生保洁和垃圾分类工作;负责园区重大节日的亮化等工作。
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主要负责人:邓国毅
职务:社会保险服务中心主任
联系电话::0826-2411355
负责医疗保障管理和规划发展,贯彻落实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贯彻执行全省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疗保障目录和支付标准,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全省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减轻医药费用负担;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负责异地就医备案、联网、费用结算等工作;负责医保基金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养老保险(含机保、企保、居保)、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含城镇职工、城乡居民)等各项社会保险经办业务的开展;负责管理参保单位、参保人员的社会保险登记、变更、注销手续及参保人员社保关系转移接续、退费等相关业务经办;依法核定各项社会保险费;负责征收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负责参保扩面工作、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社会保障、医疗保障体系;负责建立、使用、维护被保险人养老、失业、工伤和医疗保险数据库;负责依法审核和支付被保险人的各项社会保险待遇;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的收缴、支付管理;建立健全基金安全防控机制;负责社会保险稽核,依照国家政策规定对参保单位和个人的缴费、享受待遇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辖区退休人员的生存认证工作;负责社会保障卡业务的管理;按时编制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预决算、编制会计、统计报表等业务;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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