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机构编制、人事、财务、资产管理、档案、保密机要、保卫和内部控制等工作;牵头负责意识形态、信息宣传、安全生产、绩效管理、依法治市、法律法规宣传、目标考核等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承担有关综合性文件、报告的起草,负责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后勤服务保障和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局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
(二)营商环境建设科
负责拟订全市优化营商环境管理制度、办法和发展规划,推进全市营商环境体制机制建设。承担全市营商环境工作的调查研究、评估分析,统筹推进全市营商环境建设重要领域、关键环节的重大政策措施,协调推动相关部门解决营商环境建设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协调推进惠企政策落实工作。承担营商环境政策咨询服务、营商环境建设合作交流。负责营商环境信息收集、发布等相关工作报送。负责全市营商环境建设干部队伍教育培训工作。
(三)营商环境监督科
负责对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部署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核评价。受理职责范围内有关营商环境建设方面的投诉、举报、信访等,负责对影响营商环境方面案件的核查分析、转办、督查督办,配合做好营商环境问题的调查处理、督查问责工作。
(四)审批服务指导科
统筹协调全市“放管服”改革;组织、协调、指导市级相关部门开展跨部门联审工作,推进市、县、乡多级联审工作;指导并推进审批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负责政务服务事项清理规范工作;负责协调代办市域范围内、符合产业导向的重大投资建设项目行政审批事项及供电、供水、供气等公共服务事项。
(五)政务服务管理科
指导并推进全市政务服务体系建设,负责指导、监督市级相关部门“三集中、三到位”工作。组织开展“跨区域”政务协作工作;负责政务服务行风建设;负责全市行政效能建设电子监察和监督检查,受理全市政务服务场所相关投诉举报并按规定处理;指导推进无差别综合窗口改革工作,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统一受理和一站式办理。
(六)信息技术科
牵头推进全市“一网通办”和网上政务服务能力提升工作;参与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以及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和全市政务服务信息化建设;负责四川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四川政务服务网、“天府通办”广安分站点的规范运行和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四川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工作人员业务培训。统筹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组织推进、指导监督市级相关部门行政权力网上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和全市行政权力、公共服务事项在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统一流转。负责机房、网络、电脑等设备运维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内部审计工作。
二、管理单位
(一)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贯彻执行公共资源交易的相关政策、法律、法规,落实中、省、市关于公共资源交易的决策部署,受委托依法承担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土地矿产资源交易、国有产权交易及政府采购实施和服务工作;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场所、设施、信息、咨询和现场管理服务,承担市本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建设和管理;按规定制定市级公共资源交易现场管理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集中化、流程化、标准化;负责对公共资源项目进场交易各方主体及交易手续进行现场监督管理、实施评价,建立从业行为规范制度,开展场内信用信息记录、评价并对外发布,制止和纠正违反现场管理制度的行为,按职责分工受理投诉和处理违规行为;参与对市直部门(单位)公共资源交易综合效益评价、评估工作,为相关行业部门监管提供协助;对区(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业务指导,组织相关业务工作的调研和培训;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对各科室履行环境保护责任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对区市县分中心环境保护工作进行指导,定期向本级党委、政府报告履行环境保护职责情况;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广安市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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