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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2025-08-29
  • 发布日期 2025-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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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字解读】《美丽广安建设规划(2023—2035年)》

发布日期:2025-08-29 16:54 来源: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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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广安建设规划(2023—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并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围绕美丽广安建设六个重点任务,统筹兼顾、压实责任、精准发力,厚植高质量发展绿色基底,显著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打造川渝合作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嘉陵江流域生态文明示范区和高品质生活宜居地。

一、制定背景

根据《美丽四川建设战略规划纲要(2022—2035年)》(川委发〔2022〕10号)等文件精神,广安市生态环境局通过政府采购,委托四川大学启动美丽广安规划编制工作。规划编制坚持摸底调查、开门问策和集思广益原则,深入各县(市、区)、广安经开区开展调研,充分征求各相关单位、专家以及社会公众意见,经市政府分管领导专题研究和六届市政府第75次常务会议、市委六届第166次常委会会议审议,形成《规划》。

一是与贯彻落实中省部署要求相结合。《规划》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与美丽中国、美丽四川的重点工作、建设任务保持高度一致,确保落实上级部署重点任务不漏项。二是与省上重点研究成果相结合。《规划》以“十五五”规划重点事项研究特别是关于中省政策走向、项目支持方向、资金投向论证谋划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结合广安重点任务和突出短板,因地制宜谋划了一批生态环境重点项目工程。三是与高水平保护支撑高质量发展相结合。充分考虑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支撑条件,重点突出川渝合作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嘉陵江流域生态文明示范区、具有全国影响力的“高品质生活宜居地”等战略地位,特别是在量化指标的设置,阶段目标的努力上,紧紧结合广安发展的阶段性特征,使其既符合上级要求,又满足广安发展实际。

二、主要内容

《规划》共包括9章30个小节,主要为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建设条件。从自然条件、文化历史、生态环境、经济发展等“四个方面”阐述了美丽广安建设的基础;认真分析了美丽广安建设在产业转型升级、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质量改善“三个方面”面临的挑战;指出了美丽广安建设需要抓住“碳达峰碳中和”“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等方面的战略机遇。

二是总体要求。《规划》明确了美丽广安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提出了建设“川渝合作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嘉陵江流域生态文明示范区、 高品质生活宜居地”三大战略定位,从美丽空间、生态、环境、产业、家园和生态文化、治理体系七个方面制定了美丽广安建设指标体系,确保2027年美丽广安建设取得初步成效,2035年,美丽广安建设目标全部实现。

三是“六大”重点任务。《规划》从打造美丽产业、美丽蓝天、美丽河湖、美丽山川、美丽家园、开展美丽行动“六个方面”重点目标详细部署了当前和今后较长时期美丽广安建设的重点工作任务,有效助力广安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质量保护,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

四是保障措施。《规划》从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决策部署;强化考核问效,压实工作责任;推进交流合作,提高建设成效等三个方面就如何确保美丽广安建设落实落地,取得实效提出了保障要求。

三、实施要求

《规划》明确各级党委、政府是美丽广安建设规划实施主体,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把美丽广安建设作为事关全局的重大任务来抓,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结合地方实际及时制定配套文件,锚定目标,科学指导,精准施策,推动美丽广安建设部署落地落实。各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广安市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切实履行“管行业必须管环保”部门职责,加强工作衔接,密切配合,协同推进。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将美丽广安建设效能纳入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考核体系,统一对各地各有关部门美丽广安建设实施目标绩效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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