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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发布机构 广安市生态环境局
  • 成文日期 2024-08-04
  • 发布日期 2024-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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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效性

广安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8月5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08-04 23:59 来源:广安市生态环境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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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生物基新材料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5日—2024年8月9日(共5个工作日)。

电    话:0826-2352066

地    址:广安市生态环境局政策法规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生物基新材料产业化项目

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桥园区广安摩珈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广安摩珈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四川省环科源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在现有丙类车间内建设一条 1000吨/年1,5-戊二胺(PDA)生产线,同时副产硫酸钾1780t/a,同步配套公辅及环保设施。主要改建内容包括:新增酶反应釜、依托丙类车间内已建的β-丙氨酸生产线酶转化反应罐作碱游离釜,同时在丙类车间西南侧区域增加设备基础和防火墙,该区域东南角增加防爆门斗,内部新增1,5-戊二胺(PDA)精馏系统,东侧室外离墙体5米范围内增加3台真空泵机组(配套精馏系统)。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6万元。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 扬尘。为减少项目施工对周边环境的扬尘污染影响,在施工过程中,环评要求项目施工时必须严格执行以下措施:(1)施工现场设置不低于3m高围挡并设置喷雾除尘装置;(2)建筑工程脚手架外侧使用合格的密目式安全网进行全封闭,并做到定期清洗,对破损安全网及时更换,以减少结构和装修过程中的粉尘飞扬现象,降低粉尘向大气中的排放;脚手架在拆除前,先将脚手板上的垃圾清理干净,清理时应避免扬尘;外架拆除前和施工过程中应对密目安全网进行冲洗,拆除过程中密目安全网不得向下抛掷,必须集中打包吊运;(3)施工现场进出口、施工便道和砂、石堆场等进行地面硬化处理;施工道路进出口处设置自动洗车槽、排水设施,进出车辆必须清洗,不得把泥土带出工地,避免造成市政道路扬尘;(4)文明施工,定期对施工区域地面洒水,并对散落在路面的渣土尽快清除,采取洒水措施后,可以有效控制扬尘;(5)施工期间泥尘量大,进出施工现场车辆将使地面起尘,因此运输车进出的道路,应定期洒水清扫,并保持车辆出入口路面清洁、湿润,以减少施工车辆引起的地面扬尘污染,并且施工车辆在厂区及周围居民区、学校等敏感点行驶尽量减缓车速;(6)施工过程中,楼上施工产生的建筑渣土,不得在楼上向下倾倒,必须通过楼梯或垂直运输机械进行转运至地面;水平防护上的建筑垃圾清理后由室内集中装运,不得向下翻落;(7)施工现场设置加工房,对施工切割、打磨等进行密闭作业,减少扬尘外溢;(8)禁止在风天进行渣土堆放作业,开挖出的土石方应加强围栏,表面用毡布覆盖,并及时回填或外运,弃土石方不在施工场地暂存;建筑垃圾要集中堆放、清理,垃圾堆场应与材料堆放场分开或封闭或严密覆盖;(9)必须使用商品混凝土,施工过程中使用的水泥、石灰、砂石等易起尘的建筑材料应设置围挡或堆砌围墙或者采用防尘布覆盖,最好是密闭存储。(10)风速大于 3m/s 时应停止施工;严格控制建设施工扬尘,全面推行现场标准化管理;(11)从事运载建筑材料、建筑垃圾、渣土的车辆,必须符合市政环卫部门的有关要求并经市政环卫部门批准,取得相应的经营权后方可进入城区从事散体材料和建筑垃圾运输;驶入建筑工地的运输车辆,必须车身整洁,装载车厢完好,装载的货物必须堆码整齐,不得污染道路环境,否则不允许其驶入工地;运送各种建筑材料、建筑垃圾、渣土的车辆必须有遮盖和防护措施,防止建筑材料、建筑垃圾和尘土飞扬、洒落和流溢,否则不允许其驶出工地;(12)为在粉尘工作环境中的施工人员配备口罩等防尘措施,并随时注意检查、救护;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保教育,提高全体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坚持文明施工、科学施工,减少施工期的大气污染。
  • 废水。施工期间生活污水产生总量不是很大,依托厂区内已建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经污水预处理池处理后排入已建的污水处理站。施工废水等经沉淀除渣后重复使用,不对外排放,可有效避免对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 噪声。本项目周边主要为园区企业,周围200m范围内不存在居民、学校等环境敏感点。在施工期间采取以下噪声控制措施: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艺,尽量选用环保型机械设备,施工设备进场之前必须进行噪声检测,所有设备必须符合项目噪声控制要求;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保养,缩短维修保养周期,施工过程中严禁机械设备超负荷运转,确保机械设备处于完好的技术状态,减少非正常情况下的强噪声排放;加强设备检查,一旦发现产生的噪声增加应及时维修或更换,使噪声影响降低到最小范围;对于噪声较大的设备,如空压机,应采取吸声、隔声、隔振、和阻尼等声学处理方法降低噪声,必要时设立专用工作间,以降低噪声。项目施工现场应采用屏蔽外脚手架,尽量屏蔽主体施工噪声;车辆噪声采取保持技术状态完好和适当减低速度的方法进行控制;尽量压缩施工区汽车数量和行车密度,控制汽车鸣笛;合理安排原材料及建渣等运输路线及时间周期,尽量减小对沿途学校、集中住宅区等环境敏感点的影响;混凝土施工时应搭设简易棚将混凝土泵及搅拌车围起来,并加强对混凝土泵的维修保养;禁止混凝土罐车高速运行,停车卸料时应熄火,并禁止鸣笛;混凝土施工作业层四周应设密目网防护,以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振捣混凝土应采取措施降低振捣工具产生的噪声污染;总体优化施工总平面布置,合理安排施工机械安放位置及使用时序,充分利用施工场地的距离衰减缓解噪声污染;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尽量缩短施工周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午间(12:00至14:00)、夜间(22:00至次日06:00)施工,减小噪声对项目周边及车辆运输沿线的影响;建筑施工因特殊情况(工艺要求必须连续作业的强噪声施工),确需夜间及午间作业的,施工单位向当地城管部门提出申请,并予以公告;要求施工单位昼间加强对噪声源的管理,夜间严格按照国家《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规定要求,凡是噪声达到85dB(A)及以上的作业,均禁止夜间施工;文明施工,施工人员在施工中不得大声喧哗,塔吊指挥采用无线电对讲机联络,控制人为噪声;装卸、搬运钢管、模板等严禁抛掷,对木工、钢筋加工等高噪声源采用一定的围护结构对其进行隔声处理,隔声棚的尺寸高应超过设备1.5m以上,墙长要能使噪声敏感点阻隔在噪声发射角以外;钢制模板在使用、拆卸、装卸等过程中,尽可能地轻拿轻放,以免模板相互碰撞产生噪声
  • 固废。施工生产的废料首先应考虑废料的回收利用,如废金属、废钢筋、废铁丝、废木料等下脚料可分类回收,交废物收购站处理;对建筑垃圾,如混凝土废料、含砖、砂的杂土应集中堆放,按照国家有关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管理的规定,及时清运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所,以免影响施工和环境卫生。废油漆桶、废漆料交由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采取分类化管理,施工期建立小型的垃圾临时堆放点,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至城市垃圾处理场进行处置,同时特别注意对临时垃圾堆放点的维护管理,避免垃圾的随意堆放造成垃圾四处散落,并应定期对堆放点喷杀菌、杀虫药水,减少蚊虫和病菌的滋生。

二、运营期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一)废水。项目产生的废水仅为一般废水,进入到综合废水调节池调节后,经“改良型ABR厌氧+缺氧+接触氧化+絮凝沉淀工艺”处理,出水达到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桥能源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的进水水质标准后,再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后排入渠江。

(二)废气。本项目丙类车间废气主要包括 CO2、酸性废气和有机废气及臭气浓度,其中脱羧反应废气及蒸煮废气经排气管道收集后通过管道汇至企业现有的有机废气净化装置(一级碱洗塔+一级次氯酸钠洗涤塔+生物滤塔+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2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碱游离釜及储罐呼吸废气、脱水及精馏系统产生的浓缩废气及精馏尾气、灌装废气经排气管道收集后汇至新增的有机废气净化装置(一级碱洗塔+一级次氯酸钠洗涤塔+生物滤塔+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25m高排气筒(DA010)排放。硫酸钾副产品闪蒸干燥依托乙类车间内现有的闪蒸干燥系统,治理措施为“旋风除尘器+脉冲式布袋除尘器+水幕除尘+一级水洗喷淋”,处理后经28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三)固废。项目固废按照“三化”原则进行处置,具体处置情况如下:蒸馏残液、实验废物、废内包装材料、废机油、废活性炭、污泥等均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垃圾收集桶收集,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预处理污泥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废包装袋暂存于综合库房,定期外售废品回收;废滤渣、废反渗透膜外委成都金富洋清洁服务有限公司进行处置。

(四)噪声。本项目拟采取的降噪措施包括:①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②较强噪声源设备设隔音罩、消声器,操作岗位设隔音室;③震动设备设减振器或减振装置;④管道设计中注意防振、防冲击,以减轻落料、振动噪声,风管及流体输送注意改善其流畅状况,减少空气动力噪声;⑤总图合理布置,防止噪声叠加和干扰,利用距离衰减,通过一系列噪声综合治理后,使生产线设备噪声值降低了10-25dB(A);通过采取上述降噪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五)地下水。本项目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坚持“源头控制、末端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即采取主动控制和被动控制相结合的措施。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要求,本项目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及简单防渗区。评价要求重点防治区域须采用2mm人工防渗材料+P8等级抗渗混凝土处理;一般防治区域应采取P8等级抗渗混凝土处理;简单防渗区要求做地面硬化处理。

(六)环境风险防范。本项目按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物质识别,项目风险潜势为Ⅲ级,评价工作等级为二级。在项目运行过程中,可能存在物料泄漏、火灾爆炸等风险事故。经分析,项目针对可能发生的各类风险事故均采取了应对措施,可有效降低风险事故发生概率及对环境的影响。

三、其他部门意见

项目经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进行了备案(川投资备【2212-511624-04-01-185044】FGQB-026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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