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生物农化产品生产项目配套备用热风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9日—2024年9月13日(共5个工作日)。
电 话:0826-2352066
地 址:广安市生态环境局政策法规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 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生物农化产品生产项目配套备用热风炉项目 |
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桥工业园区 |
四川民喜生物制剂有限公司 |
四川省环科源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建设天然气间接换热式热风炉4台,使用燃料为天然气,均作为生产线供热备用。项目总投资200万元,环保投资5万元。 |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废气。项目施工废气主要包括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排放尾气,其中主要污染物为TSP、NOX、CO和总烃等。治理措施:所有机械设备,运输车辆等须均采用满足国家第三阶段排放标准(即《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法(中国III、IV、V阶段)》(GB17691-2005)中的第三阶段排放控制要求)要求的施工机械,降低尾气排放;加强施工机械的保养维护,提高机械的正常使用率;加强对机械、车辆的维修保养,禁止以柴油为燃料的施工机械超负荷工作,减少烟度和颗粒物排放;③动力机械多选择使用电动工具,严格控制内燃机械的使用,场内施工内燃机械(如铲车、挖掘机、发电机等)安置有效的空气滤清装置,并定期清理;禁止使用废气排放超标的车辆。 (二)施工期废水。项目施工期主要为热风炉设备的运输及安装,因此不涉及施工废水。施工人员的生活废水可通过现有厂区的废水处理站处理后达标排至园区污水处理厂。 (三)施工期噪声。施工期噪声主要为项目设备安装噪声和施工交通噪声,施工期噪声污染源主要由施工作业机械产生。防治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制订科学的施工计划,应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使用,除此之外,高噪声设备的施工时间尽量安排在日间,减少夜间施工,倡导文明施工;合理布局施工现场:避免在同一地点安排大量动力机械设备,以避免局部声级过高;降低设备声级:设备选型上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维修和保养,保持机械润滑;按照规定操作机械设备,应遵守作业规定,减少碰撞噪音。 (四)施工期固废。施工废料主要包括设备安装废料,部分回用或收集后外售,剩余部分定点堆放由施工方清运,对周边环境基本无影响。生活垃圾经过袋装收集后,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严禁就地掩埋。项目施工期产生废矿物油桶(HW49:900-041-49)等均属危废,必须按危废处置要求送专业机构处置。 (五)施工期生态环境。项目所在地位于规划工业园区范围内,属于规划工业用地,生态环境受人类活动影响明显,系统生物多样性程度较低,现场踏勘没有发现属于重点保护的珍稀动植物物种资源、自然保护区和需要重点保护的栖息地以及其他生态敏感点,无重大生态制约因素。本项目仅在现有厂区厂房内进行建设,不涉及土建工程。 二、运营期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仅建设4台备用热风炉,其启动时间仅在园区供热系统检修或停运期间应急使用,不作为常用设备。此外,项目采用清洁能源天然气作为燃料、炉内采用低氮燃烧技术,产生的烟气经过现有排气筒达标排放。 (二)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为热风炉项目,炉内热风气体间接加热物料,不使用水,因此本项目无工业废水产生。工作人员由现有厂区人员场内调配,不新增生活污水。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热风炉及风机等。主要通过以下措施进行综合治理: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噪声较强的设备设隔音罩、消声器,操作岗位设隔音室;震动设备设减振器或减振装置;管道设计中注意防振、防冲击,以减轻落料、振动噪声。风管及流体输送应注意改善其流畅状况,减少空气动力噪声;优化总图布置,合理布局。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仅新增四台备用热风炉,热风炉维护将产生少量废机油,产生量为0.2t/a。本次项目产生的废机油依托上述危废暂存间进行暂存,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项目劳动定员无增加,不新增生活垃圾。由于项目涉及危险固废(废机油),在厂区内现有的危废暂存区进行暂存,危废暂存区已进行防渗、防雨等措施,防止废物对环境造成的二次污染。 (五)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现厂房已进行了分区防渗,且本次项目热风炉在现有厂房进行安装,项目所产生的危废(废机油等)依托现有的危废暂存间。涉及的厂房(杀虫、杀菌剂液体车间、除草剂固体车间、植物生长调节剂液体车间)及危废暂存间均已采取重点防渗,本项目依托其防渗措施。 (六)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为了预防项目环境风险,本项目拟采取以下防治措施。明火火灾预防:本项目在易产生超压的设备、管道处设置安全阀、防爆膜、紧急泄放阀等。在生产装置区设置可燃及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探头及控制器,一旦探测到可燃及有毒气体泄漏,控制器发出声光报警信号,操作人员启动相应的保护设施,切断有关的物料管线或设备的进出物料管线阀门。设置一套火灾自动监测报警系统,由火灾报警控制柜、现场手动报警按钮和火灾报警探测器组成,其中反应区使用防爆型火灾报警探测器。采用总线式系统,通过总线接受来自现场的报警信号并将报警信号发送到控制室,以便进行火灾扑救工作。同时,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本项目应分别从消防水源、消防水量、消防给水系统(消防栓)、室外消防管网等方面采取防火安全措施。对设备和管道设计、制造和安装时,加强设备、管道、阀门、法兰、机泵等的密封措施,防止物料泄漏而引起火灾爆炸事故。严格控制区内的点火源,禁止一切明火,严禁吸烟,严格控制作业区内的焊接、切割等动火作业。合理布置变配电、中央控制室等可能产生火花的部位,避免了电火花成为点火源。根据规范要求划分爆炸危险区域,并制作成图,在火灾爆炸危险区域内的电气设备均选用隔爆型或安全型,并按规范要求配线。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设置禁火区域等安全标志牌。消防器材应当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由专人管理,负责检查、维修、保养、更换和添置,保证完好有效。依托现有厂区在厂区东北侧建设的1座1000m³事故池,用于厂区事故废水的收集。 三、其他部门意见 项目经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改革局同意备案(备案号:川投资备【2404-511624-04-01-446498】FGQB-0013号),同意项目建设。 |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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