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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 发布机构 广安市司法局
  • 成文日期 2024-03-06
  • 发布日期 2024-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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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24-03-06 17:02 来源:广安市司法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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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广安市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建设更高水平法治广安为目标,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履行职责情况

(一)注重学习引领。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带头学法用法,分别采取组织市委常委会会议会前学法、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研讨等形式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市委主要负责人推动在西南政法大学建立“广安市法治人才培训基地”,并举办全市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培训班。市政府主要负责人主持召开“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专题法治讲座,邀请省委党校教授给市政府领导班子、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授课辅导;开展市政府常务会集体学法活动8次,引导推动全市领导干部和党政机关学法用法常态化、实效化。

(二)加强统筹部署。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先后组织召开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等,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总体部署和整体推进。印发《广安市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明确年度工作目标和任务要求,狠抓落实保障。全面推广“法治账图”模式,督促各级政府部门全覆盖建立并实施“法治台账”和“法治导图”,推动业务工作与法治工作深度融合。

(三)完善推进机制。严格实施法治督察,逗硬开展绩效考核,持续落实市委主要负责人约谈督办机制,推动各级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层层传导、压紧压实。表扬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成绩突出集体20个、个人15鼓励先进、激发活力深化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制发《广安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广安市推行政府行为合法性审查制度体系”“广安市推动跨省税费征管服务一体化改革”2个项目获评“2023年四川省法治政府建设单项示范项目”。

二、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加快。一是持续加大放权力度。市、县两级同步动态调整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全市清理保留行政许可事项365项,严格按照事项清单、运行图谱、实施要素一览表实施审批。扎实推进安评、环评、能评攻坚安评报告初审修改时间压缩20%、审查时间压缩25%,环评审批时限缩短80%以上能评时间压缩1个工作日。二是不断深化信用体系监管。建立市级公共信用信息细目,信用平台归集共享“双公示”信息4.4万余条、信用承诺信息1.2万余条。开展信用评价差异化监管,联合惩戒严重失信主体5个,实现信用修复57起。三是充分释放融圈活力。持续深化以“川渝通办”为重点的“放管服”改革,推进广渝毗邻地区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与重庆渝北、合川6个中心城区联合发布“渝广通办”31项特色事项和27项数据共享责任“两张清单”。川渝高竹新区统一税费政策50项、征管流程76项、涉税违法行为处罚裁量基准62项,办理税费业务5万余笔,资料报送减少26%,办税时间缩短约60%,成为全国第一个破题跨省税务行政执法一体化改革地区。

(二)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进一步健全。一是提升立法工作质效。出台地方性法规《广安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开展市政府规章《广安市犬只管理办法》立法后评估,完成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立法调研,为城市生态文明建设、基层社会治理提供坚实制度保障。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修订出台《广安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细化完善具体程序规定和工作要求,着力增强针对性、指导性和操作性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并通过市政府网站依法公布。严格实施备案管理,向省政府报备市政府规范性文件11件,备案审查各县(市、区)政府市级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104,对报备文件存在共性和突出问题,制发专项通报,推动问题整改落实。三是推进制度协调统一。全面清理市、县两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市政府保留规范性文件101废止39宣布失效8各县(市、区)政府、市级部门保留规范性文件397件、废止200件、宣布失效268件,确保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政策有效贯彻落实。

(三)法治化决策水平进一步提高。一是增强依法决策意识。组织市政府系统科级以上干部深入学习《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推动领导干部全面掌握决策制度规范,明确法治红线和权力边界。在重要文件制定、重大事项研究、重点项目投资等重大行政决策过程中,市、县两级政府法律顾问累计参与专题研究会146次,出具书面法律意见书136份。二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遵守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决策程序,将《广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广安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12个项目列为市政府2023年度重大决策事项,依法向社会公布并接受社会监督。三是严格决策合法审查持续推行1555”政府行为合法性审查制度体系,编制开发区建设、乡镇扩权赋能、乡村振兴等改革创新领域的合法性审查要点指南,切实提升审查质效。市、县两级政府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行政协议900余件,均严格进行了合法性审查,确保了政府行为依法合规

(四)行政执法效能进一步提升。一是推行一体化执法检查。开展“部门内部、部门协同、市县联动”一体化联合执法检查。市本级编制一体化执法检查事项清单22份,140项执法检查事项实现一体化检查,检查频次同比减少30.3%,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实质性减市场主体影响和干扰。二是推行精准高效监管。组织行政执法部门科学编制一目录、五清单”(企业分类检查事项目录和不予处罚、免予处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从重处罚五张清单),涉企重点执法部门办理首违不罚、减轻、从轻处罚案件近1800件,切实为企业减负松绑。三是推进“互联网监管”。认领省级下发监管事项7852个,梳理地方特有监管事项7个,编制实施清单9117个,认领率、完备率均为100%。全市4557名执法人员“互联网监管”平台入驻率100%13万余条监管行为数据分批全量录入“互联网监管”平台。四是推行“智慧监管”。在公安交警、生态环保等领域,使用移动执法终端、执法记录仪等信息化技术和装备,全方位记录执法过程。建成食品安全智慧管理平台,打通供销、采购监管环节,让监管数据多跑路、监管人员少跑腿。在特种设备、应急管理等重点领域,分别建成投用监管系统,实现“全时段、全覆盖”在线监管。

(五)行政争议化解进一步增效。一是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市、县两级共办结行政复议案件367件,法定期限办结率达到100%;采用调解、和解方式结案49件,同比上升372%;办结以市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 28件,无一案件败诉。二是深化府院联席机制。召开2023年度府院联席会议,签订全省首个《府院联动工作机制备忘录》,建立联席会议长效机制、负责人出庭应诉督导机制等7项工作机制。该项工作得到省高级法院、司法厅高度肯定,全省法院系统专项活动考评组到广安观摩。召开公安交通、工伤认定领域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工作联席会,统一复议、诉讼裁判尺度,有效促进执法办案规范,强化行政争议源头预防。三是积极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98.13%。市、县两级组织开展行政诉讼旁听庭审活动8次,充分发挥法治现场警示教育作用,以案为鉴、以案释法、以案明纪推动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持续增强法治意识

(六)行政权力制约监督进一步强化。一是自觉接受监督。市政府定期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向市政协通报市政府重点工作完成情况,承办人大代表建议277件、政协委员提案312件,办结率、答复率100%。二是严格审计监督。全市实施预算执行审计项目、财政财务收支项目、政策跟踪审计项目等197个,采纳审计建议334条,促进增收节支和避免损失3.85亿元。三是强化执法监督。常态化开展人民群众最不满意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承诺整改行动,广泛收集、查找并整改企业群众“急难愁盼”执法突出问题63个。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整改突出问题151个。开展涉企行政执法案卷大评查专项行动,集中(交叉)评查涉企行政许可、处罚、强制案卷2013件,着力发现、整改涉企执法问题,切实规范涉企执法行为。四是深化政务公开。围绕社会关心关切,在“食品药品安全”“稳岗就业”“减税降费”等12个重点领域建立信息公开专区,集中、分类公开重点领域信息6000余条。建成线下基层政务公开市级专区3个、县级专区8个、镇级专区55个、村级专区10个,打通基层政务公开“最后一公里”。

(七)数字政府建设进一步提速。一是提升基建能级。建成智慧广安大脑和智慧广安治理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心连心服务中心“一脑四中心”,为社会治理、指挥调度、公共服务等提供大数据支撑。二是推进数据共享。开展数据大会战,建立信息系统、数据资源“一本账”,接入市共享交换平台自建系统70个、便民服务应用29个,汇聚社会数据资源超10亿条,回流国省数据资源1.59亿余条,有效实现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三是畅通诉求渠道。整合中国政府网、国家政务服务网、省12345热线等线上诉求渠道,建成全流程、全媒体的心连心服务平台,形成“1个平台问政+N个部门回复”热线受理体系,受理提速50%,办理提速300%全市通过网络渠道收到群众诉求60.1302万件,受理率100%,按期办结率99.99%,群众满意率达99.8%

三、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与原因

(一)法治思维还有待提升。部分政府工作人员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还有差距,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解决问题的能力还有待提升。

(二)法治保障还有待强化。基层法律、技术等专业人才较为紧缺,执法经费、车辆、装备不足仍然存在,基层综合执法体制改革还有待深化。

(三)出庭应诉还有待加强。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比例偏低部分行政机关负责人虽出庭,但较少发声”,行政应诉能力、水平还有待提高。

四、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主要安排

(一)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全面落实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工作部署,巩固提升一网通办前提下的最多跑一次改革,大力推进政务诚信建设,构建稳定透明可预期法治化营商环境。

(二)持续完善法治制度。科学制定2024年立法计划着力提高立法质量,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备案审查,全面清理政府文件,确保政令畅通、法制统一。

(三)持续推进依法决策。严格执行重大决策制度规定切实履行决策程序加强事前论证和事后评估充分发挥决策咨询委员会和政府法律顾问作用,确保决策依法规范

(四)持续深化执法监督。推进建设市县乡三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监督协调体系,加强重点行业领域执法监督,常态化开展人民群众最不满意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承诺整改活动,切实增强行政执法权威性和公信力。

(五)持续调处矛盾纠纷。巩固行政复议改革成果,深化府院联动,突出整治复议纠错案件和行政败诉案件问题,健全完善行政争议矛盾纠纷调处制度,推动行政争议源头化解、实质解决

(六)持续开展示范创建。高质量开展法治政府建设达标创建、示范创建,以达标创建划底线、补短板、强弱项,以示范创建标高线、重引领、促提升,着力打造具有广安特色的法治政府建设新样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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