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上级统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市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严格按照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紧扣全市高质量发展大局,纵深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统计法治化水平稳步提升。现将我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政治引领,扛牢法治建设责任。坚持将统计法治建设作为重要政治任务,通过召开党组会、职工大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贯彻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时传达学习贯彻全国、全省统计法治工作会议精神及相关刚性制度要求,并专题研究部署落实举措。在扎实抓好系统内部学习基础上,积极推动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禁毒和统计法律法规等核心内容,系统纳入对全市各级党委(党组)会前学法清单和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必修内容,引导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推动统计法在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传达学习2次,各县(市、区)党委、政府专题学习19次,有效筑牢全市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政治自觉与行动自觉。
(二)健全制度机制,筑牢依法治理根基。对标国家防治统计造假刚性制度要求,结合广安统计工作实际,制定贯彻落实文件,细化8项重点任务、42项具体举措,统筹推进防治统计造假各项工作。严格执行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机制,联合市委巡察办印发《广安市巡察机构与统计机关协作配合工作机制》,推动多部门在监督会商、信息通报、工作督办、案件移送等方面高效协同。结合省委巡视反馈意见,修订完善《广安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审核评估办法(试行)》等数据质量管控制度5项,进一步规范数据采集、审核、评估全流程管理,从制度层面防范统计数据失真风险。
(三)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统计监督效能。联合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局等5个主要经济部门,建立跨部门防范统计造假长效机制,推动其加强本行业数据报送“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质量管控,形成“执法+专业”融合监管模式。制定《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方案》,扎实开展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回头看”与统计数据质量自查自纠专项行动,抓好突出问题整治。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四上”单位入库退库专项核查4次,核查企业(项目)243户,发现并修正失实统计数据67笔,清理退库“空壳企业”97户;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统计执法检查,对20户企业(项目)进行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全部督促整改到位,检查结果均按规定向社会公开。
(四)创新普法宣传,营造依法治统氛围。统筹推进全市统计系统法治宣传工作,形成市县联动、上下协同的宣传格局。围绕“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节点,在市民广场、企业园区、乡镇(街道)等人流密集区域设置宣传展台,发放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宣传折页、漫画册等资料2万余份,接受群众咨询500余人次。结合广安地域文化特色,打造“数说广安 法治护航”系列文艺节目,通过情景剧、快板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统计法治知识;深挖本地剪纸非遗资源,创作“诚信统计”“依法统计”主题剪纸作品10余幅,增强法治宣传的文化感染力。依托党建阵地建设统计法治警示教育基地,收录工业、农业、服务业等重点领域统计违纪违法典型案例14件,组织统计人员参观学习,实现警示教育常态化。
(五)建强法治队伍,优化政务服务质效。将法治队伍建设作为依法行政的重要支撑,精心组织全市统计系统干部参加国家统计执法资格考试,通过集中培训、模拟演练等方式提升备考成效。全年共有14人通过考试取得执法资格,通过率达93.3%,居全省首位;目前,全市统计系统持有国家统计执法证人员增至35人,执法力量得到显著加强。严格落实依法统计要求,持续推进行政行为规范化,加强对行政权力运行平台、四川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的日常管理与应用,确保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认真办理12345政务服务便民平台转办工单,及时响应并解决服务对象合理诉求,2025年,共处理服务工单58件,按时办结率与群众满意率均达到100%,切实提升统计政务服务的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
二、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基层法治力量仍显薄弱。部分县(市、区)统计局法治工作人员为兼职,且执法记录仪等必要设备配备不全,影响执法监督效能。主要原因在于基层编制紧张、经费保障有限。
(二)执法专业水平仍需提升。部分执法人员存在调查取证能力欠缺、执法文书规范性有待加强等问题。主要原因在于常态化开展执法业务培训和统计执法实战较少。
(三)普法宣传深度有待加强。社会公众、部分企业对统计工作的认知度和对统计法规的敬畏心仍有提升空间,普法活动的参与度和渗透力有待进一步增强。主要原因在于宣传形式与精准投放结合不够紧密。
三、2025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统筹谋划部署,压实法治建设责任。局党组书记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多次主持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法治建设工作,审定年度工作计划、执法检查方案、数据质量管控办法等关键文件,确保法治建设与统计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主动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汇报统计法治工作,争取对依法治统工作的重视与支持。
(二)带头履职尽责,推动执法监督落地。局党组书记亲自部署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推动建立数据质量全流程审核机制。积极推动统计监督与纪检监察、巡察监督贯通协同,配合市纪委监委完成对武胜县统计违法案件相关人员的追责问责工作;全年协助市委巡察办查询8个被巡察单位、6个提级巡察单位的235名领导干部统计违法情况,为巡察工作提供精准统计支撑。
(三)督促班子履职,构建责任传导体系。局党组书记严格督促班子成员在分管领域依法履职,将法治建设要求融入统计业务管理、数据质量管控、执法检查等具体工作,构建党组书记、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岗位工作人员四级贯通、环环相扣的责任链条,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完整闭环,确保法治建设各项要求落实到最末端。
(四)带头学法普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局党组书记在全市统计法治工作会议上传达学习全省统计法治工作会议精神和刚性制度文件精神,在《四川省情》《广安日报》发表统计法治署名文章2篇,系统解读统计法治建设的重要意义与实践路径。策划并参与统计法治集中宣传活动,引导企业负责人、统计人员树立依法统计、诚信统计理念。推动统计法纳入党校主体班次教学,市县两级举办统计法治专题讲座8场(次),覆盖各级领导干部及统计业务骨干千余人(次)。
四、2026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强化组织领导,完善法治工作机制。制定并细化年度统计法治建设重点任务清单,研究配套落实举措。加强对县(市、区)统计法治工作的指导和检查,定期跟踪工作推进成效,及时协调解决履职中的实际问题。将法治建设成效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优重要内容,强化正向激励导向,推动干部自觉提升法治素养与依法履职能力。
(二)夯实基层基础,补齐法治力量短板。积极争取有关部门支持,推动有条件的县(市、区)统计局明确专职法治工作岗位,配齐配强专业骨干,确保统计法治工作有人管、能落地。统筹推进执法保障标准化建设,逐步配齐执法记录仪、便携式打印机等必要执法装备,建立装备定期维护、规范使用管理制度,保障执法工作高效规范开展。
(三)建强法治队伍,增强依法行政能力。继续组织全市统计系统干部参加国家统计执法资格考试,健全执法人才骨干库管理和使用机制,优化执法力量调配。常态化开展法治培训和执法检查,邀请省统计局资深执法人员开展专题授课,提升执法人员证据收集、案卷制作、法律适用能力,提高统计干部业务能力水平。
(四)优化宣传模式,提升普法工作质效。在巩固现有宣传阵地的基础上,着力提升普法针对性和渗透力。运用短视频、线上知识竞赛等新媒体方式拓展宣传渠道,增强普法趣味性与吸引力。深化统计法进党校机制,推动将统计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例教学纳入更多班次课程。扎实开展送法进机关、进企业、进街道(社区)活动,提升社会公众对统计法规的知晓度和遵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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