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胜县农业农村局关于遴选2023年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的公告
根据《四川省2023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川农函〔2023〕407号)有关要求,为扎实推进我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建设,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在本县范围内遴选2023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简介
(一)实施范围:清平镇、真静乡。实施耕、防、收托管服务项目8800亩(折后6424亩)。其中,真静乡实施5400亩(折后3942亩),清平镇实施3400亩(折后2482亩)。
(二)补助方式。资金补助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先服务后补助的方式。项目实施完成,经验收合格后,直接拨付给服务主体。
(三)补助作物品种。水稻、小麦等粮油作物。
(四)补助标准。财政补助占市场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40%,其余费用由接受服务对象承担。经综合测算,我县机耕补助标准为35元/亩,病虫害防治补助标准为5.8元/亩,机收补助标准为32元/亩。选定的服务组织要与服务对象签订服务合同,要明确服务地块、服务面积、服务内容、作业时间、质量要求、收费标准、补助标准、质检验收和违规责任等内容。
二、遴选对象
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注册登记,具备开展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条件,具有一定规模和服务能力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主体。
三、遴选数量
在全县范围内遴选9个服务组织(机耕服务组织3个,病虫害防治服务组织3个,机收服务组织3个),同一组织可以申报一个服务环节,也可以同时申报多个服务环节。
四、遴选条件
1.依法在市场监管部门(业务主管部门)登记注册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服务公司、供销社等农业经营性服务主体。
2.参加各环节的服务主体应具备相应农机设备(允许服务组织吸收耕作机机主带机入社,但入社成员须与服务组织签订入社合同,一名耕作机机主只允许加入一个服务组织、不允许重复加入)和操作人员,操作人员和农机具应具备相应证照,服务能力能够满足服务对象的需求。参加机耕的托管服务组织必须拥有5台以上大中型耕作机及配套机具,参加病虫害防治的服务组织必须拥有2台以上植保无人机,参加机收的服务组织必须拥有5台以上大中型收割机。
3.机具需要安装北斗作业定位系统。
4.具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两年内未发生过安全生产事故,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
5.评为县级示范以上级别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五、遴选程序
(一)申报时间:2023年10月17日至2023年10月23日。
(二)申报方式。符合遴选条件、有意愿的服务组织到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报名并提交申报材料,乡镇人民政府初审后报县农业农村局审核。
(三)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程雪华,6211649,13982663989
地址:沿口镇迎春巷老农业局三楼
(四)申报资料。申报托管服务组织需提供以下材料:
1.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申请表(附件2)。
2.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业务主管部门)核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法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服务组织作业人员信息统计表(附件3)和机手驾驶证、操作证复印件。
4.服务组织农机具信息登记表,自有机械需提供购买发票复印件,租赁需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带机入社需提供带机入社合同复印件。
5.其他能证明服务能力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合同、服务照片)。
(五)组织遴选。由符合条件、愿意承担该项目的服务组织到所在乡镇报名,乡镇人民政府加盖意见后将申报资料报县农业农村局,由县农业农村局择优确定承接主体。
(六)信息公示。拟遴选的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名单在县政府网站公示3天,如无异议,则确认公示结果。
附件:1.武胜县2023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内
容及补助标准
2.武胜县2023年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申请表
3.服务组织作业人员信息统计表
4.服务组织农机具信息登记表
附件1:武胜县2023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内容及补助标准
武胜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