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胜县公开选择房产测绘机构入库公告
为规范武胜县范围内被征拆房产测绘工作,维护被征拆人的知情权、参与权,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阳光征收环境,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相关文件要求,现就武胜县以公开方式选择房产测绘机构入库工作公告如下:
一、测绘内容:武胜县房屋征收或拆迁涉及的房产测绘
二、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具有测绘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
三、申请入库应提供的材料
1.入库信息申请表;
2. 测绘机构基本情况,包括单位简介、业绩材料、在册人员情况、服务保障措施等;
3. 营业执照副本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测绘资质资格证书和测绘员资格证书复印件;
5.2021至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营业执照登记时间不满一年的除外,审计报告、财务状况报告应当完整);
6.参加本次活动前三年(2021-202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行为和不良记录(“信用中国”网站打印相关证明);
7.参加本次活动前三年(2021-2023年)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完税证明、社保缴纳);
8.承诺书;
9.具备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
10.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
11.良好的商业信誉承诺书。
按前款1—11材料依顺序装订成册递交纸质1份,并提交word格式电子文档1份。所有递交的复印件均应加盖公章,并提交原件审验。材料必须真实,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遴选资格。
四、入库机构评审
入库测绘机构相关申报材料受理后,进行综合评审,评审结果在武胜县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日,在公示期间无举报投诉的,将确定为武胜县房屋征拆入库测绘机构。
五、退出机制
1.主动退出。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进入备选库后,被选机构因自身原因无法履行此项工作,可以主动申请退出备选库,但必须提交申请书。
2.满意度测评退出。为了对征收对象负责,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入库后,在抽中且具体从事某区域测绘工作后,邀请征收对象进行满意度测评,若邀请某征收区域三分之二及以上征收户的满意度测评低于80%,则视为不合格,将从备选库中剔除。
六、入库报名有关函电
地址:四川省广安市武胜县沿口镇上东街155号307办公室
联系人:段女士 电话:0826-6224566
七、申请文件获取时间和方式
请有意参加本次入库的单位,自2024年3月18日起至2024年3月22日17:00时止,带上公司相关资质证件(出示原件留存复印件)和其他要求的资料到武胜县房屋征收中心报名,逾期送达恕不接收。本次入库不接受邮寄的入库申请资料。
1.入库信息申请表,请登录武胜县人民政府网站自行下载。
2.申请入库机构应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一次性报送申请材料,如提供资料不全的,将不再通过其他渠道补齐。
3.申请单位提交的申请资料必须实事求是、准确真实,如有弄虚作假或隐报瞒报有关情况的,一经查实,将直接取消申请资格或清除出库。
4.对本次入库的申报材料,不作退回。
八、其它相关要求
1.经资格审查符合要求后进入测绘机构备选库,服务时间从2024年3月至2026年3月。由县房屋征拆部门和有关乡镇共同组织,采取单项报价、轮序或抽签、摇号等随机方式,确定承担具体测绘工作任务的测绘机构。征收区域或测绘项目经选定或确定房产测绘机构后,签订《房产测绘委托合同》,约定相关事项。
2.入选的测绘机构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四川省房产测绘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按照房产测量规范和有关技术标准、规定,对完成的房产测绘成果负责。
3.采取轮序或抽签、摇号等随机方式选定的测绘机构取费标准等有关要求按照《关于印发〈测绘工程产品价格〉和〈测绘工程产品困难类别细则〉的通知》(国测财字〔2002〕3号)文件下浮20%(即标准的8折)执行;采取单项报价方式确定的测绘机构按报价包干费用标准执行。
4.在领取测绘报告时支付至测绘总费用的60%,该区域征收工作完成后,一次性支付剩余的全部测绘费用。
5.房产测绘机构开展委托测绘工作接受县房屋征收或拆迁部门的监督,出具正式测绘报告前需经县房屋征收或拆迁部门审核。
附件:1.房屋测绘机构入库信息申请表;
2.承诺书;
3. 具备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
4.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
5.良好的商业信誉承诺书。
武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武胜县房屋征收中心
2024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