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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 发布机构 广安市医疗保障局
  • 成文日期 2023-08-21
  • 发布日期 2023-08-21
  • 文号 广安医保规〔2023〕2号
  • 有效性 有效

广安市医疗保障局 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广安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完善日间手术纳入医保支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8-21 11:46 来源:广安市医疗保障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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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局、财政局,广安经开区相关工作机构,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相关医疗机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55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函〔20182)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提高医院服务效率,控制医疗费用,提参保患者就医获得感。经研究决定扩大日间手术病种及医疗机构范围,调整完善日间手术医保支付政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医院范围

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和专科医院

二、日间手术范围

遵循诊疗技术成熟、质量安全可控,符合医院诊疗水平和功能定位的原则,医疗机构实施国家卫生健康委颁布的日间手术推荐目录(2022及后续版本范围内病种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医疗机构可结合实际,自主选择病种开展日间手术。日间手术是指患者按照诊疗计划在1日(24小时)内完成入、出院手术或操作(不包括门诊手术),因病情需要延期住院的特殊病例,住院时间不超过48小时。

三、费用结算管理

(一)医保支付政策。纳入医保住院费用结算的日间手术病种,按本市普通住院待遇结算。我市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医保政策范围内的日间手术诊疗费用、药品费用和医用耗材费用,按规定纳入住院费用结算。包括日间手术住院期间费用以及日间手术住院前2周的门诊费用(在同一医院发生的与本次日间手术直接相关的门诊术前检查、化验、诊疗费用)。

(二)费用结算方法。医疗机构对符合日间手术治疗的患者及时办理日间手术登记手续,并在2周内住院行日间手术治疗。超过2周期限的术前门诊费用不纳入日间手术费用结算,按门诊费用结算。门诊检查后,发现无手术指征、不适宜手术治疗,或者因各种原因未进行手术的,其门诊检查费用不纳入住院支付,按门诊费用结算。若日间手术患者住院期间出现并发症或其他意外情况,难以在入院48小时内出院的病人,可退出日间手术管理转普通住院,其日间手术诊疗费用(含门诊术前相关检查、化验、诊疗费用)与后续住院费用合并结算。按规定应在门诊实施的手术,不得纳入日间手术结算管理

(三)费用结算管理。开展日间手术的医疗机构要按照医保经办机构要求,完成医疗机构内相关系统改造,及时、准确上传日间手术术前检验检查及日间手术住院期间的项目明细,并按规定做好费用结算,优化报销流程。各医疗机构申请所选日间手术的病种和术式需属地卫生健康和医保部门报备。医保经办机构应与医疗机构签订协议,强化日常管理和年度考核,不再对病种和术式最终收费金额进行核定。日间手术相关费用纳入医疗机构年度医保基金总额预算范围,按月结算,年终清算。

四、质量安全管理

(一)加强组织管理。医疗机构要成立日间手术管理委员会,由医务管理部门在管理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医院日间手术的管理,做好日间手术管理制度的制定并组织实施。日间手术中心或日间手术室可以独立设置,也可在现有手术室预留手术间。独立设置的日间手术室或日间手术中心应符合相关技术规定要求。

(二)完善制度流程。医疗机构要按照手术操作指南或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部门组织制定的相关病种临床路径,制定和完善本单位日间手术质量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各病种及术式适应症、禁忌症,优化患者就诊流程,规范出院后康复指导等;建立日间手术人员岗位责任,明确岗位职责,加强日间手术质量、技术操作管理。医疗机构严格医务人员资质准入和患者遴选;制定应急预案,加强质量管理,细化质控标准,开展督导检查,加强关键部门、关键环节管理,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鼓励建立日间手术院内绿色通道和与社区医疗机构无缝化对接的双向转诊通道,确保日间手术流程规范、运行顺畅,全面做好日间手术的监管工作。

(三)规范诊疗行为。医疗机构要认真组织实施日间手术,提高医疗效率,加强环节控制,规范诊疗行为,控制和降低手术和住院费用。医疗机构要规范日间手术病历书写和管理,确保病历质量,要组织签订知情同意书,满足患者知情权

五、部门职责及要求

(一)医疗机构职责。日间手术对于引导医疗机构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效率具有重要意义。各医疗机构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日间手术纳入日常工作重点,建立内部协调推进机制,加强日间手术管理、监督和评估。各医疗机构是医疗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管理,防止降低医疗质量和较少必要医疗服务等问题发生。

(二)行政部门职责。卫生健康部门要加强对日间手术的组织和管理,建立完善日间手术管理制度和技术文件,规范诊疗行为,控制医疗费用。医保部门要给予政策支持,做好相关医保信息系统改造和费用结算工作,规范日间手术费用结算和报销流程,指导有关医疗机构准确上传费用明细。医保、卫生健康、财政部门要建立联合会商制度,研究制定日间手术费用结算、月度结算和年度清算等有关政策,共同推动日间手术开展。

本通知自2023922日起执行,有效期五年。《广安市医疗保障局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广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开展日间手术医保结算试点工作的通知》(广安医保发〔201955号)同时废止

附件:

1.广安市日间手术纳入医保支付申报表

2.广安市XX医院日间手术费用报销知情同意书(参考)

广安市医疗保障局

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广安市财政局

2023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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